9月起,广东这些地市新法规开始施行
网中山快讯9月起,广州、珠海、汕头、中山等地一批地方性法规正式施行,涵盖建筑废弃物管理、爱国卫生、蚊媒防控、数据资源开发、征地管理等多个领域,旨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广州:规范建筑废弃物全流程管理
新修订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对运输车辆统一标识并标明"12345"监督电话,严禁与生活垃圾混合排放,运输过程须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且车辆密闭运输。罚则方面,单位无证排放或运输等行为将处10万—30万元罚款,个人罚款1万—5万元,从严管控建筑废弃物污染。
汕头:爱国卫生与征地管理双规范
《汕头市爱国卫生条例》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规划及绩效考核,禁止吸烟场所须设置标识和监管电话,违规吸烟者将面临警告或罚款;病媒生物防控实行单位责任制,重点场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死角清理。《汕头经济特区征地管理条例》要求征地报批前完成预公告、现状调查等全流程,实行补偿费用预存制度,未足额预存不得批地,同时按征地面积10%—15%安排留用地或折算货币补偿。
中山:细化蚊媒防控责任
《中山市蚊媒预防控制工作决定》明确单位和个人保持环境卫生、清理积水垃圾的责任,物业服务企业需落实小区消杀;应急状态下政府可实施分区防控,患者及密切接触者须配合医学检查与管理,构建常态化防控体系。
珠海:激活数据要素潜能
《珠海经济特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条例》鼓励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共建数据基础设施,统筹算力、网络建设,支持跨境服务平台发展。使用财政资金采购非公共数据前原则上需登记,同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登记非公共数据,促进数据要素流通。
此次多地法规集中施行,通过完善规则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为城市精细化治理提供法治保障,推动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发展。
免责声明:本网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政企投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文中图片为政企或百度图库公开检索及配图,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联系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