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海东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证券之星 ▪ 2026-03-13 15:05:00
2026年03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海东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诱导销售,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守强(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公司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诱导销售,作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徐尚兰(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公司代理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诱导销售,作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公司 | 东金罚决字 〔2026〕1号 | 诱导销售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5000元 | 海东金融监管分局 |
2 | 李守强(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公司经理)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0元 | |||
3 | 徐尚兰(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公司代理人)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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