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青金罚决字〔2026〕1号 | 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 | 处罚款55万元 | 青海金融监管局 |
马宁育(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 处罚款5.5万元 | ||||
杨峰伟(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信用卡部总经理) | 给予警告 |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 青金罚决字〔2026〕2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处罚款30万元 | |
纳少春(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机构客户部总经理助理) | 处罚款5.5万元 |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西宁城中支行 | 青金罚决字〔2026〕3号 |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规范 | 处罚款30万元 | |
史露(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西宁城中支行行长) | 处罚款5.5万元 | ||||
4 | 青海湟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青金罚决字〔2026〕4号 | 公司治理不健全 | 处罚款80万元 | |
蔡邦业(时任青海湟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 | 青金罚决字〔2026〕5号 | 保险销售误导 | 处罚款12万元 | |
李晶波(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副行长)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支行 | 青金罚决字〔2026〕6号 | 保险销售误导 | 处罚款12万元 | |
刘德琇(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支行副行长)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青金罚决字〔2026〕7号 | 保险执业登记管理不到位、保险销售双录管理不到位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5万元 | |
米晓春(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 ||||
王华(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 ||||
8 |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 | 青金罚决字〔2026〕8号 | 内控管理不到位 | 处罚款200万元 | |
吴江(时任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行长)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 ||||
王准(时任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副行长) | 给予禁止从事银行业终身 | ||||
严晓俊(时任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客户二处处长)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 ||||
王伟(时任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市场与投资处处长)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大湾区经济网' 所有内容与数据,均属于大湾区经济网综合公开信息整理的数据(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欢迎转载、摘编使用上述作品,转载时应注明出处。
2、本网所有的图片为政企或百度图库公开检索及配图,版权归原权利人和单位;如政企单位投稿所配的图片均默认授权给大湾区经济网,并有权使用和存用资料库中。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大湾区经济网)' 的,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平台,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联系侵删。
※ 欢迎上市公司、政府、商协会合作投稿,邮箱:dwqce@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