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操文伟交通银行泰州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券之星 ▪ 2026-03-25 17:48:36
2026年03月18日,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操文伟交通银行泰州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操文伟交通银行泰州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泰金监复〔2026〕20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审核操文伟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苏〔2026〕3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操文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泰州金融监管分局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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