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证券之星 ▪ 2026-04-03 09:56:00
2026年04月0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贷款被挪用;贷款管理不审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127.74元;对俞德风、杨可可、沈建强、赵华标、王颖、唐锦祥、郭世清警告。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贷款管理不审慎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15万元;对胡煌钦、薛铭明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被挪用;贷款管理不审慎等。 |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罚款3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127.74元;对俞德风、杨可可、沈建强、赵华标、王颖、唐锦祥、郭世清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 |
2 |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管理不审慎等。 | 对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罚款115万元;对胡煌钦、薛铭明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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