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监管局对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5月09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跨经营区域发放贷款、未按规定对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罚款160万元。徐健(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郁俊(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市场部总经理、贷款审批委员会主任)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年。马周(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施静(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陈文斌(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行长)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沪金罚决字〔2026〕50号 | 跨经营区域发放贷款、未按规定对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罚款160万元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2 | 徐健(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市场部总经理) | 沪金罚决字〔2026〕51号 | 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3 | 郁俊(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市场部总经理、贷款审批委员会主任) | 沪金罚决字〔2026〕52号 | 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年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4 | 马周(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沪金罚决字〔2026〕53号 | 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5 | 施静(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 沪金罚决字〔2026〕54号 | 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6 | 陈文斌(时任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行长) | 沪金罚决字〔2026〕55号 | 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 上海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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