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6月12日,贵州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潘和平(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团体财意健险部经理)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作出警告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虚挂中介,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赵军(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理)虚挂中介,作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赵子颂(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虚列费用,作出警告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虚列费用,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贵金罚决字 〔2026〕13号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 罚款35万元 | 贵州金融 监管局 |
2 | 潘和平(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团体财意健险部经理) | 贵金罚决字 〔2026〕14号 | 警告并罚款7万元 | ||
3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 | 贵金罚决字 〔2026〕15号 | 虚挂中介 | 罚款12万元 | |
4 | 赵军(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理) | 贵金罚决字 〔2026〕16号 | 警告并罚款4万元 | ||
5 | 赵子颂(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贵金罚决字 〔2026〕17号 | 虚列费用 | 警告并罚款7万元 | |
6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 | 贵金罚决字 〔2026〕18号 | 罚款35万元 |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大湾区经济网' 所有内容与数据,均属于大湾区经济网综合公开信息整理的数据(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欢迎转载、摘编使用上述作品,转载时应注明出处。
2、本网所有的图片为政企或百度图库公开检索及配图,版权归原权利人和单位;如政企单位投稿所配的图片均默认授权给大湾区经济网,并有权使用和存用资料库中。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大湾区经济网)' 的,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平台,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联系侵删。
※ 欢迎上市公司、政府、商协会合作投稿,邮箱:dwqce@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