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融监管局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证券之星 ▪ 2026-06-18 16:48:00
2026年06月18日,青岛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对该分行罚款40万元;对时任该分行公司业务一处处长费安刚警告并罚款5万元。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及费安刚超出被代理保险公司经营区域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与不具备保险中介资质的机构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虚列服务费,对该公司警告并罚款22.5万元;对时任该公司总经理戎泽警告并罚款5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 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 | 对该分行罚款40万元;对时任该分行公司业务一处处长费安刚警告并罚款5万元 | 青岛金融监管局 |
2 | 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超出被代理保险公司经营区域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与不具备保险中介资质的机构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虚列服务费 | 对该公司警告并罚款22.5万元;对时任该公司总经理戎泽警告并罚款5万元 | 青岛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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