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招盘活低效楼宇:可转保租房、养老院,最长享15年过渡期
大湾区经济网广州6月23日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推进低效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为盘活存量空间、推动城市更新提供政策支撑。
支持功能转换六大方向
《实施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低效楼宇可支持功能转换或临时利用为科技创新、研发设计、保障性租赁住房、养老、酒店、文娱、医疗健康等方向,设立最长15年的使用过渡期及后续有偿使用路径。
政策主要支持国有建设用地上存在安全隐患、设施老旧、能效低下、空置率高等问题的既有非居住建筑,集体土地上合法商办类物业也可参照执行。
简化审批流程鼓励市场化参与
在审批环节,由各区政府建立低效楼宇动态管理台账,成熟项目优先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推行实施方案一站式联审联验,简易装饰工程实行备案管理,大幅简化手续。
同时,鼓励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也支持通过产权收购、权益入股、合作经营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专业机构参与改造与运营。
推动"楼宇—街区—商圈"联动
政策还着力推动"楼宇—街区—商圈"联动,统筹优化公共空间,支持商业外摆、休闲活动及夜间经济发展,整体提升街区活力与品质。鼓励产权人利用现有房屋场地,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场所转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
在资金支持方面,低效楼宇增设必要的消防楼梯、连廊、无障碍设施、电梯、停车充电等配套设施用房,可按规定不计入容积率;国企自有物业更新,租赁期限可延长至最长20年。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大湾区经济网' 所有内容与数据,均属于大湾区经济网综合公开信息整理的数据(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欢迎转载、摘编使用上述作品,转载时应注明出处。
2、本网所有的图片为政企或百度图库公开检索及配图,版权归原权利人和单位;如政企单位投稿所配的图片均默认授权给大湾区经济网,并有权使用和存用资料库中。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大湾区经济网)' 的,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平台,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联系侵删。
※ 欢迎上市公司、政府、商协会合作投稿,邮箱:dwqce@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