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银保监分局对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3月20日,保定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罚款50万元。吕红启(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经理、授信审批部经理)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王东晨(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经理)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魏向永(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副经理)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刘扬(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客户经理)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警告。刘跃辉(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客户经理)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警告。刘金鹏(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警告。张永健(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 行政处罚 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保金罚决字〔2026〕2号 | 违法违规发放贷款 | 罚款50万元 | 保定金融监管分局 |
2 | 吕红启(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经理、授信审批部经理) | 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 ||
3 | 王东晨(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经理) | 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 ||
4 | 魏向永(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副经理) | 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 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 ||
5 | 刘扬(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客户经理) | 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 警告 | ||
6 | 刘跃辉(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中心客户经理) | 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 警告 | ||
7 | 刘金鹏(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 警告 | ||
8 | 张永健(时任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对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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