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监管局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运河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证券之星 ▪ 2026-03-20 10:25:13
2026年03月20日,浙江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运河支公司向投保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作出警告并罚款5.3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任人钱敏盛警告并罚款1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运河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向投保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 | 对中华联合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运河支公司警告并罚款5.3万元;对钱敏盛警告并罚款1万元。 | 浙江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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