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金融监管分局对瓮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证券之星 ▪ 2026-03-27 17:29:03
2026年03月27日,黔南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瓮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五级分类不准,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胡秋华(时任瓮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长)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五级分类不准,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瓮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黔南金罚决字〔2026〕1号 |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 罚款20万元 | 黔南金融监管分局 |
2 | 胡秋华(时任瓮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长) | 黔南金罚决字〔2026〕2号 | 警告 |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大湾区经济网' 所有内容与数据,均属于大湾区经济网综合公开信息整理的数据(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欢迎转载、摘编使用上述作品,转载时应注明出处。
2、本网所有的图片为政企或百度图库公开检索及配图,版权归原权利人和单位;如政企单位投稿所配的图片均默认授权给大湾区经济网,并有权使用和存用资料库中。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大湾区经济网)' 的,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平台,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联系侵删。
※ 欢迎上市公司、政府、商协会合作投稿,邮箱:dwqce@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