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金融监管分局核准杨延峰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任职资格
证券之星 ▪ 2026-04-10 15:31:26
2026年04月01日,承德金融监管分局核准杨延峰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任职资格。
公告内容如下:
承德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杨延峰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任职资格的批复
承金复〔2026〕42号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核准杨延峰同志副主任任职资格的请示》(兴农信联〔2026〕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延峰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的任职资格。
二、你社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社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承德金融监管分局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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