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4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文庆[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市场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高爱芳(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客户经理)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崔红梅(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客户经理)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做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 东金罚决字〔2026〕5号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 | 罚款1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
2 | 李文庆[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市场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 东金罚决字〔2026〕6号 | 警告并罚款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 |
3 | 高爱芳(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客户经理) | 东金罚决字〔2026〕7号 | 警告并罚款2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 |
4 | 崔红梅(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客户经理) | 东金罚决字〔2026〕8号 | 警告并罚款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大湾区经济网' 所有内容与数据,均属于大湾区经济网综合公开信息整理的数据(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欢迎转载、摘编使用上述作品,转载时应注明出处。
2、本网所有的图片为政企或百度图库公开检索及配图,版权归原权利人和单位;如政企单位投稿所配的图片均默认授权给大湾区经济网,并有权使用和存用资料库中。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大湾区经济网)' 的,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平台,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联系侵删。
※ 欢迎上市公司、政府、商协会合作投稿,邮箱:dwqce@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