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延安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证券之星 ▪ 2026-05-06 18:32:06
2026年05月06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未对关联企业进行统一授信;刘志强(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信贷三级经理、风险管理部审查人)未对关联企业进行统一授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罚款25万元,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 | 延金监罚决字〔2026〕1号 | 未对关联企业进行统一授信 | 罚款25万元 | 延安金融监管分局 |
2 | 刘志强(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信贷三级经理、风险管理部审查人)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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