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5月1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汾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孔怀珍(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负有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责令改正,罚款19.5万元;对孔怀珍警告,罚款3.5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作出决定时间 |
1 |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 |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 | 责令改正,罚款19.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 | 2026年5月9日 | |
2 | 孔怀珍(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警告,罚款3.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汾监管分局 | 2026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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