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银保监分局对秦皇岛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6月02日,秦皇岛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秦皇岛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审批不合规、抵押登记费违规由借款客户承担;孙红(时任秦皇岛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员工)对部分重大关联交易审批不合规行为负有责任;王思源(时任秦皇岛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金山信用社客户经理)对抵押登记费违规由借款客户承担行为负有责任;鲁丽荣(时任秦皇岛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贷中心客户经理)对抵押登记费违规由借款客户承担行为负有责任。秦皇岛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55万元;孙红被警告;王思源被警告;鲁丽荣被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秦皇岛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秦金罚决字〔2026〕3号 | 部分重大关联交易审批不合规、抵押登记费违规由借款客户承担 | 罚款55万元 | 秦皇岛金融监管分局 |
2 | 孙红(时任秦皇岛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员工) | 对部分重大关联交易审批不合规行为负有责任 | 警告 | ||
3 | 王思源(时任秦皇岛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金山信用社客户经理) | 对抵押登记费违规由借款客户承担行为负有责任 | 警告 | ||
4 | 鲁丽荣(时任秦皇岛抚宁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小贷中心客户经理) | 对抵押登记费违规由借款客户承担行为负有责任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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