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银保监分局对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证券之星 ▪ 2026-07-24 14:25:00
2026年07月24日,延边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员工侵占保险费,对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罚款12万元;对王路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张洪刚禁止10年进入保险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县支行员工职务侵占,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县支行罚款40万元;禁止吕佳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周慧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付丽给予警告。
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 机关 |
1 | 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员工侵占保险费 | 对安盟财险汪清支公司罚款12万元; 对王路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 对张洪刚禁止10年进入保险业。 | 延边金融监管分局 |
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县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 员工职务侵占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县支行罚款40万元; 禁止吕佳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对周慧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对付丽给予警告。 | 延边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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