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招盘活低效楼宇:可临时改造成保租房 最长享15年过渡期

大湾区经济网广州6月24日讯,闲置办公楼变身保租房,老旧商业体改成养老院、酒店——广州市住建局联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日出台《关于推进低效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为盘活低效楼宇资源提供了全新的政策路径。
15年过渡期破解“不敢改”困境
大湾区经济网梳理发现,《实施意见》明确,对于房屋所有权登记超过5年、符合一定条件的低效楼宇,支持其功能转换或临时利用为科技创新、研发设计、保障性租赁住房、养老、酒店、文娱、医疗健康等,并设立最长15年(含延期)的使用过渡期及后续有偿使用路径。
这一政策直击市场痛点。长期以来,低效楼宇改造面临消防验收、规划指标、历史产权等多重障碍,导致不少业主“不敢改、不愿改”。《实施意见》创新提出编制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经审批后可作为投入使用依据,同时允许部分指标按改造后不低于现状水平控制,包括建筑间距、建筑退线、建筑密度、日照时间、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等。
集体土地商办物业纳入支持范围
《实施意见》的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上存在安全隐患、设施老旧、能效低下、空置率高等问题的既有非居住建筑,集体土地上合法商办类物业也可参照执行。
鼓励市场化参与是另一亮点。《实施意见》明确鼓励物业权利人自主更新,也支持通过产权收购、权益入股、合作经营等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专业机构参与改造与运营。支持市区建立片区更新实施运营平台,推进整体更新与统一运营。
“楼宇—街区—商圈”联动提升区域价值
《实施意见》不仅关注单体楼宇改造,更强调片区联动实现综合效益。推动“楼宇—街区—商圈”联动,统筹优化公共空间,鼓励开放楼宇底层及附属空间,支持商业外摆、休闲活动及夜间经济发展,整体提升街区活力与品质。
值得关注的是,低效楼宇增设必要的消防楼梯、连廊、无障碍设施、电梯、停车(含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配套设施用房的,可按规定不计入容积率。鼓励产权人利用现有房屋场地,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场所转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
广州还发挥国企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国企自有物业更新,支持延长租赁期限至最长20年,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优先支持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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