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信披旧案落槌:实控人获刑双双离任
大湾区经济网5月27日讯,环保厂商卓锦股份的一桩信披违规案历时三年,从立案到行政处罚再到刑事追责,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卓未龙与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最终获刑事判决,二人同步辞职,董事薛磊紧急补位"身兼数职"。卓锦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于5月22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卓未龙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陈奉连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大湾区经济网从媒体报道获悉,这起信披违规案件最早于2023年4月被曝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约2796.52万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也是卓锦股份登陆科创板的第一年。
随后在2023年5月,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认定上市公司、实控人卓未龙、时任财务总监姚群英、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愚以及时任董事王志宏对信披违规负责,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但该事件并未就此结束,2025年末,上市公司突然公告,实控人卓未龙与时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公司强调他们所涉及违规披露事项与2023年的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卓未龙与陈奉连仍将正常履职。
此次判决下达后,卓未龙辞去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务,陈奉连也辞去董事、副总经理相关职务。5月25日,卓锦股份召开董事会议,火速推选董事薛磊出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并聘任其担任总经理。履历信息显示,薛磊为1980年生人,从2006年起一直在上市公司体系内任职,与公司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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